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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一氧化碳中毒案件,維護民眾生命安全,務請注意下列事項

  • 日期:112-11-22
  • 資料來源:建築管理科

依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2年11月2日國署建管字第1120115083號函(詳如附件),為強化民眾防範一氧化碳中毒觀念,請公寓大廈管委會及住戶加強下列防範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以杜絕一氧化碳中毒案件,維護民眾生命安全,務請注意下列事項:

  1. 公寓大廈:落實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發揮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之管理機制,自主診斷所屬住戶之居家安全品質。
  2. 集合住宅:對於集合住宅管道間作通風管道者,宣導裝置強制排氣設備或逆止閥門。
  3. 陽台:注意住家陽台加蓋對於一氧化碳中毒意外發生之影響性,以避免因住家環境通風不良而造成中毒事件。
  4. 有關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之宣導影片、海報等,公布於內政部消防署防災知識網之下載專區(網址:https://www.nfa.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