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本案業於108年9月16日下午7時假池上鄉振興村民眾活動中心(池上鄉振興36之1號)召開。有關本案概況經本府人員向與會之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說明清楚並充分瞭解,如尚有任何疑問,可逕向本府提出,本府將妥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