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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台東市都市計畫(配合臺東地政事務所舊址歷史建築之保存)」案,自107年12月17日(星期一)起依法發布實施,特此公告周知。

  • 日期:107-12-17
  • 資料來源:都市計畫科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一條。
二、內政部107年12月10日台內營字第1070819700號核定函。
公告事項:
一、本案自發布實施日起,依建築法、都市計畫法及其他相關法令實施建築管理與土地使用管制。
二、核定之變更計畫書、圖陳列於本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暨臺東縣臺東市公所,備供閱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