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十九條、第二十六條。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期間:自107年5月22日起至107年6月20日止,計30天。二、公開展覽地點:計畫書、圖張貼(陳列)於本府建設處暨臺東縣池上鄉公所公告欄,供民眾閱覽。三、公開說明會:訂於107年5月29日(星期二)上午10點假臺東縣池上鄉公所2樓簡報室(臺東縣池上鄉中山路101號)舉行。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出意見,俾納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依據:
都市計畫法第十九條、第二十六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期間:自107年5月22日起至107年6月20日止,計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計畫書、圖張貼(陳列)於本府建設處暨臺東縣池上鄉公所公告欄,供民眾閱覽。
三、公開說明會:訂於107年5月29日(星期二)上午10點假臺東縣池上鄉公所2樓簡報室(臺東縣池上鄉中山路101號)舉行。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出意見,俾納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