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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

  • 日期:112-06-28
  • 資料來源:都市計畫科

112至113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受理申請期間:自112年7月3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113年12月31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 

申請方式:以線上申請為主。 

一、舊戶:經內政部營建署直接帶入申請,無須特別再提出申請,惟受補貼者應於租賃契約消滅3個月內檢附符合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第5點及第6點第2款規定之新租賃契約。 

二、新戶: 

  1.線上申請:申請人備妥檢附文件至營建署網站首頁(網址:https://www.cpami.gov.tw)右側→「重要政策」→「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線上申請」網站提出,存檔後點選送出才算完成。不便線上申請者,透過社會福利、民政體系及相關民間團體協助線上申請。 

  2.郵寄申請:請下載紙本申請書(網址:https://pip.moi.gov.tw/V3/B/SCRB0102.aspx)郵寄至營建署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申請文件以掛號郵件寄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 

  3.臨櫃申請:請於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之上班日至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