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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長濱都市計畫(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自113年4月1日(星期一)起依法發布實施,特此公告周知。

  • 日期:113-04-01
  • 資料來源:都市計畫科

依據:

  • 都市計畫法第21條。
  • 內政部113年3月11日內授國營字第1130802170號核定函。

公告事項:

  • 本案自發布實施日起,依建築法、都市計畫法及其他相關法令實施建築管理與土地使用管制。
  • 核定計畫書、圖陳列於本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臺東縣長濱鄉公所,備供閱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