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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自主健康檢查手冊(104年版)及危老重建懶人包供參

  • 日期:108-03-06

臺灣位於地震帶上,平均每年發生地震次數達千次以上,在88年9月21日台灣發生921集集大地震後,於88年12月29日修正『建築物耐震設計規定與解說』,使建築物耐震相關規範與時俱進。

故88年12月31日以前興建的建築物因耐震設計標準較低,可能有耐震能力不足的疑慮,因此,為確保建築物的耐震能力及安全,除定時的建築物自主檢查外,政府已訂定『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協助民眾辦理住宅結構評估、補強、重建。

本縣許多老舊房屋耐震能力不足,當地震來臨時可能容易造成多處結構損毀甚至倒塌危及生命安全,惟有事先提升建築物耐震能力,才能讓居住安全獲得更多保障,給自己一個安心的家!

檢附住宅自主健康檢查手冊(104年版)及危老重建懶人包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