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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師開業變更等各項申請項目(含申請書)

  • 日期:105-06-24

一、建築師申請換發開業證書

1.建築師開業證書核(換)發及變更登記申請書三份。
2.印模紙乙份。
3.建築師戶籍謄本或國民身分證影本乙份。
4.建築師最近二吋半身脫帽照片五張(三張自行黏貼於開業申請書上)。
5.建築師開業證書正本乙份。
6.建築師業務手冊正本乙份。
7.最近六年內積分三○○點以上之研習證明文件:建築師研習證明積分彙整登記表及其附件。


證書費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二、建築師申請核發開業證書

1.建築師開業登記申請書三份。
2.印模紙乙份。
3.建築師戶籍謄本或國民身分證影本乙份。
4.建築師最近二吋半身脫帽照片五張(三張自行黏貼於開業申請書上)。
5.建築師證書正、影本各乙份。
6.營業地址房屋使用執照影本或合法房屋證明文件及分區使用證明影本(使用執照已註明分區使用者免附)各乙份(建築物之核定使用類組,依建築法第七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在一定規模以下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之使用變更,依各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之規定辦理)。
7.二年以上建築工程經驗證明經法院公證之公證書(檢覆考試及格者免附)。
8.檢附承租契約正本(如無承租行為者,請檢附屋主同意無償使用證明文件)、建物登記謄本正本,如係建築師本人所有,免附承租契約等證明文件,但應檢附建築改良物登記簿謄本。◎承租契約正本歸檔存查。

備註:如聘從業建築師和技術員時,加附文件如下:
1.從業建築師之建築師證書正、影本及戶籍謄本或國民身分證影本各乙份。
2.技術人員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影本及戶籍謄本或國民身分證影本各乙份


證書費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三、建築師申請變更印鑑

1.建築師開業登記申請書三份。
2.印模紙乙份。
3.建築師開業證書正本乙份。
4.建築師業務手冊正本乙份。
5.辦理印鑑變更原登記印鑑如非損失,應將原登記印鑑加蓋於登記函上方空白處,並請注意新舊印鑑大小或字體不可類似。

備註:如遺失加附遺失啟事乙份,非遺失原印鑑應加蓋於申請函上方,並註明原印鑑字樣。


四、建築師申請補發證冊

1.建築師開業證書核(補)發及變更登記申請書三份。
2.建築師最近二吋半身脫帽照片五張(三張自行黏貼於開業申請書上)。
3.遺失啟事乙份。

備註:未遺失證冊須繳回,遺失加附遺失啟事乙份。


證書費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五、建築師申請跨區變更住址

1.建築師開業登記申請書三份。
2.印模紙乙份。
3.建築師戶籍謄本或國民身分證影本乙份。
4.建築師最近二吋半身脫帽照片五張(三張自行黏貼於開業申請書上)。
5.建築師開業證書正本乙份。
6.營業地址房屋使用執照影本或合法房屋證明文件及分區使用證明影本(使用執照已註明分區使用者免附)各乙份(建築物之核定使用類組,依建築法第七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在一定規模以下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之使用變更,依各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之規定辦理)。
7.建築師開業證書正本乙份。
8.建築師業務手冊正本乙份。
9.檢附承租契約正本(如無承租行為者,請檢附屋主同意無償使用證明文件)、建物登記謄本正本,如係建築師本人所有,免附承租契約等證明文件,但應檢附建築改良物登記簿謄本。 ◎承租契約正本歸檔存查。

備註:如聘有從業建築師和技術員加附
1.從業建築師之建築師證書正、影本及戶籍謄本或國民身分證影本各乙份。
2.技術人員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影本及戶籍謄本或國民身分證影本各乙份
3.第6.文件係指新遷地址之證件。

證書費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六、建築師申請註銷登記

1.建築師證書正、影本各乙份。
2.建築師開業證書正本乙份。
3.建築師業務手冊正本乙份。


七、建築師申請變更所址

1.建築師開業證書核(換)發及變更登記申請書三份。
2.營業地址房屋使用執照影本或合法房屋證明文件及分區使用證明影本(使用執照已註明分區使用者免附)各乙份(建築物之核定使用類組,依建築法第七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在一定規模以下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之使用變更,依各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之規定辦理)。
3.建築師開業證書正本乙份。
4.建築師業務手冊正本乙份。
5.檢附承租契約正本(如無承租行為者,請檢附屋主同意無償使用證明文件)、建物登記謄本正本,如係建築師本人所有,免附承租契約等證明文件,但應檢附建築改良物登記簿謄本。◎承租契約正本歸檔存查。


八、變更從業建築師申請

1.建築師開業證書核(換)發及變更登記申請書三份。
2.從業建築師之建築師證書正、影本及戶籍謄本或國民身分證影本各乙份。


九、變更技術人員申請

1.建築師開業證書核(換)發及變更登記申請書三份。
2.技術人員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影本及戶籍謄本或國民身分證影本各乙份。

備註:請附二吋照片三張、労、健保、薪資證明

十、建築師門牌整編申請

1.建築師開業證書核(換)發及變更登記申請書三份。
2.門牌整編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