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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污水下水道用戶申請表單

  • 日期:109-02-15

新建、增建、改建或修建建築物時,其用戶排水設備接用公共污水下水道者,應於開工前向本府申請核准。
既有建築物用戶排水設備接用公共污水下水道者,應先向本府申請核准。
前二項經核准設置之用戶排水設備,如有變更設計,應再向本府申請核准。
用戶排水設備竣工後須經本府檢驗合格,始得使用。
申請時應檢附:
一、申請表。
二、建築基地至公共污水下水道聯接口位置之配置圖(含連接管)。
三、各樓層平面圖。
四、用戶排水設備圖說。
五、管線配置立面圖或昇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