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及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4條規定暨都市計畫草案辦理公開展覽前應行注意事項第3點辦理。公告事項:
公告事項:
- 公告期間:自111年10月26日起至111年11月24日止,計30天。
- 公告地點:計畫書張貼(陳列)於本府建設處、臺東縣臺東市公所公告欄,供民眾閱覽。
- 民眾座談會:訂於111年11月9日(星期三)下午2時假本府2樓簡報室(台東市中山路276號)舉行。
- 本次辦理通盤檢討前公告計畫區如下:
(1)「變更臺東鐵路新站附近地區(豐年、馬蘭地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案
(2)「變更臺東鐵路新站附近地區(卑南、南王地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案
(3)「變更臺東鐵路新站附近地區(康樂車站地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案
(4)「變更臺東鐵路新站附近地區(臺東新站地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案
(5)「變更臺東鐵路新站附近地區(豐田地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案
(6)「變更臺東鐵路新站附近地區(利家工業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案
5.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出意見,俾納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