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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變更池上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公開展覽及說明會,並徵求公民或團體意見,特此公告周知。

  • 日期:110-04-06
  • 資料來源:都市計畫科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期間:自110年4月6日起至110年5月5日止,計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計畫書、圖張貼(陳列)於本府建設處、臺東縣池上鄉公所,供民眾閱覽。
三、公開說明會:訂於110年4月19日(星期一)上午10時假臺東縣池上鄉公所二樓簡報室(臺東縣池上鄉中山路101號) 舉行。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出意見,俾納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