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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大武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變三案樁位測定案」樁位圖、樁位坐標表,自111年7月25日起依法公告周知。

  • 日期:111-07-25
  • 資料來源:建設處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

公告事項:

  • 公告期間:自111年7月25日起至自111年8月23日止計30日。
  • 公告地點:本案樁位成果圖表合訂本陳列於本府建設處及臺東縣大武鄉公所公告欄,備供閱覽。
  • 公告期間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以書面向本府繳納複測費用新臺幣四千元整,依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申請複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