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 都市計畫法第23條。
- 110年11月23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002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 公開展覽期間:自111年1月17日起至111年2月15日止,計30 天。
- 公開展覽地點:計畫書陳列於本府建設處、臺東縣池上鄉公所,供民眾閱覽。
- 公開說明會:訂於111年1月26日(星期三)上午10時假臺東縣池上鄉公所二樓簡報室(臺東縣池上鄉中山路101號) 舉行。
- 對於本案變更內容超出原公開展覽範圍者,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再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出意見,俾納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